近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深圳今年7月后(含7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已经调整,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由过去的990元/月上调至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由过去的297元/月上调至318.6元/月。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领6372元。主动辞职也可以领。
市社保局方面表示,失业补助金是近年来国家为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此外,申领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市社保局提示,按照人社部3月下发的最新通知,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延长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多种渠道进行申请,包括:深圳市社保自助终端机,“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记者 许娇蛟)
关键词: 深圳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