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诉讼时效为3年的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法务网时间:2023-05-06 16:39:37

民事诉讼时效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拓展内容】诉讼时效的中断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诉讼时效为3年的情形:

1、《民法典》第188条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专利法》第62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3、《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4、《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海商法》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3)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6、《劳动法》单位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和相关书面资料期间为2年。

7、《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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