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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经调查,石狮市侨乡武术馆、石狮市奇人武术社、石狮市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石狮市微型企业协会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2021年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市民政局拟对上述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通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石狮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这4家社会组织应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石狮市民政局进行联系,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下一步,石狮市民政局还将陆续对其他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罚整改,促进石狮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林本鸣 通讯员 蔡清怡)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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